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2年3月,主要负责全院基本建设管理、资产管理及职工住房分配等工作。
(一)负责基本建设管理
1、 根据上级机关审定的学校规模,制定校园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。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,并贯彻实施。
2、根据学院的决议,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设计任务书、配套工程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根据学院基建建设管理有关规定,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工作,签定承包合同,并监督施工。
4、做好竣工验收、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工作,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决算工作。
(二)负责资产管理
1、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,制订和完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。
2、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登记、验收、调拨、报废处置等工作;并实行条码管理,做好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。
3、负责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实训实验及办公管理用仪器设备、技术服务的招标采购。
4、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资产清查等工作。
5、负责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论证及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管。
6、负责学院门面等经营资产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。
(三)其他
1、负责职工住房的调配,进行住房清查并上报有关数据。
2、负责学生公寓化物品的采购与发放。
3、负责职工工作服的招标采购与发放。
4、协助后勤服务中心做好与后勤有关的周边关系协调。